作者:admin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4-06-25 访问:8161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4〕10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经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1〕8号 )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77号)精神,科学有序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结合实施《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甘肃省“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我省农作物种子基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种业整体水平快速提升,在保障农业生产用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粮食生产实现“十连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种子优势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瓜菜、花卉对外制种基地,特别是以河西走廊为主的玉米种子150万亩生产基地,年产种量占全国玉米生产用种量的60%左右,是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三大核心基地之一。省政府与农业部联合成立了国家级种子基地(张掖)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并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目前,全省共有种子企业480多家,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8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106家。中国种业54家骨干企业中已有41家在我省建立了加工中心和生产基地,全省种子生产优势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二)育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玉米、小麦、啤酒大麦、胡麻和马铃薯改良分中心及一批品种区域试验站的建成,有力促进了我省育种创新能力的提高。截止目前,全省共选育审定(认定)农作物新品种1469个,其中审定玉米品种175个、马铃薯品种47个;种子企业单独选育审定的新品种数量占省级品种审定总数的70%以上,“吉祥1号”玉米、“陇薯6号”马铃薯等成为最具优势和潜力的新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麦、玉米品种经过了四次更新换代,换代年限由10年缩短到7—8年。培育了世界首个杂交胡麻品种及一大批抗锈冬小麦、南瓜、番茄等优良品种,良种对粮食的贡献率由2003年的36%提高到目前的40%。同时,全省育种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从事玉米育种的企业已占到玉米种子企业总数的42%。
(三)种业法律体系初步完善。2007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17项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231个种子生产、贮藏、销售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形成了以《种子法》为核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种子法律体系,为种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
(四)种业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建成省、市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8个,全省种子质量年检测能力由3000份增加到3万份。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通过了农业部真实性分子检测和转基因检测资质考核认证,实现了常规检验向转基因、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及马铃薯病毒检测的跨越。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以省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市县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为主体、企业检验室为基础的种子质检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体系,并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分次分批培训等措施,建设了一支近1600人的专业化种子管理队伍,其中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员达到45%,取得种子检验员资格证的接近20%。
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供种保障能力不强。我省种子基地基础设施条件落后、机械化水平低,生产过程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种子生产抗风险能力低。同时,近几年由于农村劳动力成本大幅增加,种子生产成本显著上升,比较效益下降,农民从事种子生产和田间管理的积极性降低,供种保障压力增大。二是育种创新能力较低。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薄弱,科研单位与企业缺乏有效协作,种业科研成果评价与转化机制不健全,种子生产加工、品种试验鉴定和种子检验检测等关键技术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三是企业竞争力较弱。种子企业品种研发投入不足、自身积累少,尚未成为真正的科技创新主体。80%的企业没有专门的科研育种机构和育种人员,新品种研发能力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核心竞争力不强。四是监管和服务手段落后。部分基层种子管理机构检验仪器、执法取证等设备相对缺乏,制约了种子质量检测及种子案件查处。新品种试验、示范、信息等公共服务能力不强,无法在良种和农户之间形成有效对接。制种大市、大县种子管理人员相对不足,普遍缺乏工作经费,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推进体制改革,突出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和行业监管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政策扶持,创优发展环境,努力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商业化育种能力、育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努力构建与种业强省地位相适应、综合生产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种业发展水平。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推进。明确科研分工,选择优势单位承担项目建设,即科研单位承担公益性、基础性研究项目,种子企业承担商业化育种项目;选择优势区域建设农作物良种繁育体系,分作物确定有利于开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集约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区域,建设“四化”种子生产基地。
2.坚持企业主体。鼓励科研人员及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种业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强种业自主创新,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
3.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扶持,对育种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重点加大育种理论和方法、生物育种及小麦、豆类等常规作物新品种选育的扶持力度;对推进种业发展力度大的地区优先支持建设优势区域种子生产基地。
4.坚持统筹兼顾。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种业发展,兼顾瓜菜花卉、油菜和啤酒大麦等非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重点支持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兼顾马铃薯、瓜菜、花卉等区域性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种子综合生产能力。
(三)发展目标。
1.农作物种业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构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有序分工、密切配合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成南繁科研和鉴定基地,选育一批高产、优质、专用、多抗及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建成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290万亩,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供应率达到80%以上;建立完善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体系,提高抗灾救灾能力。打造10家繁育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研发投入占其销售额比例达到8%以上;健全省、市、县三级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管实现全覆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抽检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重点农作物种业发展目标。
——玉米。建立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玉米商业化育种研发体系,选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新品种15—20个,使我省玉米自主产权品种的全国市场占有率从目前的2%左右提升到8%以上;培育5—8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玉米种子企业;建成国家级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杂交玉米种子示范基地100万亩以上,玉米种子生产平均亩产达500公斤以上。
——马铃薯。构建以公益性研究单位为主体的品种资源保存和鉴定、遗传改良和品种选育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脱毒种薯繁育体系和流通体系,建立种薯质量监督检测体系;选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马铃薯新品种5—10个;培育2—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马铃薯种薯企业。建成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110万亩,年产脱毒种薯200万吨,原原种生产能力达到10亿粒以上,脱毒种薯普及率达到100%。
——小麦。加强小麦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创新、育种方法创新等基础性研究,选育一批高产优质、抗旱节水、高抗条锈病的小麦品种;建设小麦良繁基地50万亩,年产种量达到156亿公斤。小麦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
——瓜菜花卉。主要瓜菜、花卉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成标准化瓜菜花卉种子生产基地15万亩,年产种量达到375万公斤以上。
——啤酒大麦。加强啤酒大麦种质材料收集、整理及研究,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啤酒大麦新品种;建成优质啤酒大麦种子生产基地10万亩,年产种量达到3500万公斤以上。
——油菜。形成分工明确、以产学研联盟为基础的油菜育种创新平台;培育一批油菜新品种,建成杂交油菜种子生产基地5万亩,年产种量达到 750万公斤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地建设,增强供种保障能力。
1.科学规划布局。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分作物、分区域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向河西走廊集中,沿黄灌区和陇南徽县为补充;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向中部地区集中,河西、陇东、陇南为补充;瓜菜花卉种子生产基地向肃州区、金塔县、甘州区、高台县、凉州区等优势区域集中;啤酒大麦种子生产基地向永昌县、山丹县、玉门市和民乐县等优势区域集中;油菜种子生产基地向天祝县、民乐县、山丹县等优势区域集中。
2.加大基地建设力度。组织开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作业机械配套,重点建设“四化”玉米、马铃薯、瓜菜花卉和油菜等种子生产示范基地,全面提高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和种子质量,保障供种安全。
3.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种子生产优势基地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推动土地向制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种子企业流转,支持种子企业与制种大户、农民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通过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种子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对“四化”种子基地予以扶持。
4.完善省级种子储备制度。在现有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健全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体系,选择信誉好、储备能力强的种子企业,每年储备玉米、马铃薯、小麦、糜谷、蔬菜等作物种子350万公斤以上,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
(二)加大科研扶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公益性和基础性研究。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由科研院所、教学单位承担。重点加强小麦、马铃薯、大麦、胡麻、豆类等作物常规种及中药材品种选育等公益性和基础性研究。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研究中心,建立种质资源库及研究成果共享和转化平台,为企业商业化育种提供服务。
2.建立商业化育种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提高育种效率和水平。建立运行高效的规模化育种技术体系,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
3.促进兼并重组。运用市场机制,支持和鼓励现有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支持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进一步调整优化企业布局。支持重点龙头种子企业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引导企业对现有种子加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整体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全面提高种子质量。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
(三)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完善监管机构。健全种子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制种、用种大市(州)和大县(区)种子管理机构监管能力建设,补充完善种子执法和质量检测设备,落实执法车辆,为市场监管提供保障。
2.完善配套支持体系。根据作物种植区划、优势区域布局和生产实际,建设形成覆盖不同生态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品种试验网络,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提供支撑。建设省级品种真实性DNA和转基因检测中心、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检测中心,完善市、县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形成分工明确、各有侧重的种子检测体系,满足对商品种子质量监控的需要。
3.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切实保障品种权人合法利益。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
四、重点工程
(一)农作物良种繁育体系。
1.“四化”种子生产基地。重点建设杂交玉米、马铃薯脱毒种薯、瓜菜花卉、小麦、啤酒大麦和杂交油菜种子生产基地。通过扶持重点生产主体,加强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基地建设,形成相对集中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推动种子生产能力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质量安全。
2.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依托重点种子加工企业,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建设大型现代化玉米种子加工中心20个,重点建设果穗烘干、种子精选等成套加工线,改善重点龙头企业种子育繁推条件,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打造我省高质量种子加工制造和技术示范基地,引导企业对现有种子加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改进工艺方法,整体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示范和带动产业技术升级。
3.南繁科研和鉴定基地。在海南三亚市乐东县建设甘肃省农作物南繁科研和鉴定基地,建立甘肃省南繁科研中心和甘肃省南繁种子鉴定中心,为种业科研、市场监管及应急制种提供服务。为种业研发提供育种平台,为市场监管提供种子鉴定平台,为应急制种提供服务,提升我省种业研发水平,满足种子市场监管及救灾备荒的需要。
(二)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1.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重点加强对我省优良、特异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和保护,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性研究,为企业商业化育种提供服务。
2.农作物品种改良(分)中心。在小麦、马铃薯、啤酒大麦和胡麻品种改良分中心的基础上,新建2个玉米品种改良分中心。组织相应生态区农作物种质材料的搜集、整理、鉴定及交换工作;主要开展针对性的亲本材料和种质创新研究,为相应生态区域内优良品种选育提供新的育种材料;负责相应生态区域种子相关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培训,进行良种良法研发和新品种的示范推广。
3.常规作物育种创新基地。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新建5个小麦、马铃薯、豆类等常规作物育种创新基地,加快常规作物新品种选育。主要开展相应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利用,开展小麦、马铃薯、豆类等常规作物新品种选育,进行良种良法集成推广。
4.企业商业化育种中心。新建商业化育种中心25个。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有育种能力的玉米、杂交油菜和蔬菜种子企业,扶持建设商业化育种中心。主要开展新品种选育的应用研究工作,密切结合生产实际的需要,培育出市场迫切需求的品种,通过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三)种子管理和服务体系。
1.种子管理和执法能力提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种子管理站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购置必要的检验仪器和执法管理设备,提高执法的机动性及快速取证能力,提升市县两级种子管理站监管能力,重点改善种子质量检测手段,兼顾种子执法、信息服务、展示示范能力建设。
职能定位:市级种子管理站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品种、种子质量和种子市场的监管,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县级种子管理站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种子净度、发芽率、水分和纯度四项指标检测,开展市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田间现场鉴定,处理种子纠纷,承担种子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检测信息发布等工作。
2.种子质量检测体系。依托省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建设省级品种真实性DNA和转基因检测中心、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检测中心;新建6个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提高种子质量监控能力,满足对农作物商品种子质量监控的需要。
职能定位:省级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国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检查任务,接受所属区域内种薯种苗的委托检验服务;省级品种真实性DNA和转基因检测中心主要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种子的质量监督抽查、市场执法检查、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种子检测,承担有关检验技术研究和制定相关农作物种子质量地方标准和检测技术标准,开展全省种子信
息服务体系建设;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主要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种子市场和种子企业抽样后的检测任务,承担种子质量纠纷的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承担省上下达的检验任务。
3.新品种评价体系。新建25个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4个省级农作物品种抗性鉴定站和1个省级农作物种子标准样品库,提高新品种试验和展示水平,在良种和农户之间形成有效对接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品种审定、真实性和纯度鉴定提供依据。
职能定位: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主要承担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新品种展示等田间试验,通过多年多点试验,鉴定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和品种在自然环境条件下的性状表现,从而确定品种的适宜种植区域,为品种审定和品种区域布局提供依据;省级农作物品种抗性鉴定站主要在特定自然环境下鉴定参试品种对生物与非生物逆境胁迫抵抗及耐受能力:一是鉴定品种对特定生态区不同病原物的遗传抗病性。二是鉴定品种对危害性大的自然条件如高温热害、低温冷冻害、持续干旱、盐碱危害等耐性和抗性。三是鉴定品种特性。省级农作物种子标准样品库主要保
存通过审定和认定的农作物品种样品,作为品种的实物档案,建立共享的DNA指纹图谱信息,为鉴定品种真实性和纯度提供依据。
4.种业信息服务。建设省级种业信息网络系统平台,配套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信息监管及种子质量追溯系统,配套网络设备,配套市级种业信息数据采集、汇总、存储设备,配套县级种业信息数据采集、汇总、存储设备。
职能定位:建成种子生产销售流程信息管理、质量管控和过程规范监管信息平台,通过采集种子基地、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信息,实现从基地落实、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信息数据化,建立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体系和种子质量追溯体系,实现种子质量全过程的监管。
五、资金来源
主要采取申请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的方式筹措资金。由企业承担的项目,企业投资规模与国家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1,其中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项目企业投资规模与中央投资的比例为2∶1。
(一)农作物良种繁育体系。主要申请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专项和种子工程项目(生产能力建设方面)等。
(二)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申请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生物育种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品种培育方面)和种子工程(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等项目。
(三)种子管理和服务体系。主要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子管理方面)项目、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品种试验)项目和种子工程(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等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甘肃省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组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密切合作,研究解决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农牧厅和重点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种业规划实施小组,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规划的实施。各市州要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生物育种及关键技术研究。设立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种业科技创新和商业化育种。建立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开展种子生产保险试点,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提高种子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完善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种子管理法规体系,修订《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配套规章,完善品种审定、品种退出、种子生产和经营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制度,提高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制定种子生产基地保护、认定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基地认定、生产补贴标准,促进种子生产企业的进一步整合。
(四)健全管理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机构,保障管理工作经费。制定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实施岗位和业绩考核。建立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提高在品种区试审定、品种保护、质量检验、分子检测、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基地病虫害检验检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强行业服务,搭建品种展示示范平台,组织开展种子信息交流和产品交易,推进企业间、行业间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